系統等保定級
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2.0國家標準(等保2.0)中,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,分別是
- 第一級(自主保護級)
- 第二級(指導保護級)
- 第三級(監督保護級)
- 第四級(強制保護級)
- 第五級(專控保護級)
一至五級等級逐級增高。
雖然等保分為五個級別,但實現項目落地的都是二、三和四級。
最低的一級單位作為建議,也是可以自行備案,但是作用不大。
最高的等保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后,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,這類系統一般都涉及國家秘密,等級保護體系無法擔此重任,所以也不會用。
現階段普遍需要第三方測評機構測評的是第二級和第三級。
縣級重要的信息系統,地市級和省級的一般信息系統,這里的一般信息系統指的是不涉及敏感信息、重要信息的信息系統,這些系統都可以定為二級系統;
省級門戶網站和地市級及以上重要的業務網站需要定為三級,地市級及以上內部涉及到工作秘密、敏感信息、重要信息的辦公系統,管理系統需要定到三級,跨省的用于生產、調度、管理、指揮等在省、市的分支系統需要定為三級,跨省聯結的網絡系統要定為三級(這個一般都是全國運營的專網系統)。
當然在這里我也提出一點:現在一些地區區縣雖然行政是區縣,但是實際經濟總量和人口已經遠遠大于中西部一些地級市,所以我們在系統定級的時候還是要結合系統的重要性去實際定級,切勿死搬硬套,例如我們在某區一個系統里面存儲了全區上百萬的人口信息,住房信息等等敏感信息,這樣的系統就得定到三級。
如果行業有要求就按照行業要求來,這樣辦事省心省力。
總結成一句話就是:信息系統涉及到工作秘密、敏感信息的,信息泄露出去或者被非法篡改、破壞后造成比較大的影響的系統,建議定到三級,其他系統定到二級。當然涉及到國家安全的特別是全國性的系統要定四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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