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與對象
1、類和對象是什么?
類:是共同特征的描述(設計圖);
對象:是真實存在的具體實例。
2、如何得到對象?
//創建對象 public class 類名 { 1.成員變量(代表屬性的,一般是名詞) 2.成員方法(代表行為的,一般是動詞) } //使用對象 類名 對象名 = new 類名();
3、拿到對象后能做什么?
對象.成員變量;
對象.成員方法(...)
4、定義類的補充注意事項
1.類名首字母建議大寫 ,需要見名知意,駝峰模式。
2.一個Java文件中可以定義多個class類,且只能一個類是public修飾,而且public修飾的類名必須成為代碼文件名。
實際開發中建議還是一個文件定義一個class類。
3.成員變量的完整定義格式是︰修飾符數據類型變量名稱=初始化值;一般無需指定初始化值,存在默認值。
浙公網安備 33010602011771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