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:《敏捷軟件開發:原則、模式與實踐》 Robert C.Martin【著】,鄧輝【譯】
敏捷軟件開發宣言 :
個體和交互 勝過 過程和工具
可以工作的軟件 勝過 面面俱到的文檔
客戶合作 勝過 合同談判
響應變化 勝過 遵循計劃
(雖然右項也具有價值,但左項具有更大的價值)
敏捷宣言遵循的12個原則:
1.我們最優先要做的是通過盡早的、持續的交付有價值的軟件來使客戶滿意。
2.即使到了開發的后期,也歡迎改變需求,敏捷過程利用變化來為客戶創造競爭優勢。
3.經常性地交付可以工作的軟件,交付的間隔可以從幾個星期到幾個月,交付的時間間隔越短越好。
4.在整個項目開發期間,業務人員和開發人員必須天天都在一起工作。
5.圍繞被激勵起來的個體來構建項目。給他們提供所需的環境和支持,并且信任他們能夠完成工作。
6.在團隊內部,最具有效果并且富有效率的傳遞信息的方法,就是面對面的交流。
7.工作的軟件是首要的進度度量標準。
8.敏捷過程提倡可持續的開發速度。責任人、開發者和用戶應該能夠保持一個長期的、恒定的開發速度。
9.不斷地關注優秀的技能和好的設計會增強敏捷能力。
10.簡單--使未完成的工作最大化的藝術---是根本的。
11.最好的構架、需求和設計出自于自組織的團隊。
12.每隔一定時間,團隊會在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工作方面進行反省,然后相應地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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