質量檢驗知識專題講座之二:質量檢驗的功能

質量檢驗的功能
質量檢驗的功能主要包括鑒別、把關、預防和報告四個方面,其核心目標是通過系統化手段保障產品或服務的質量。以下從具體功能展開說明:
(1) 鑒別功能
鑒別功能是指根據技術標準、產品圖樣、作業(工藝)規程或訂貨合同、技術協議的規定,采用相應的檢測、檢查方法觀察、試驗、測量產品的質量特性,判定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。鑒別是“把關”的前提,通過鑒別才能判斷產品質量是否合格。不進行鑒別就不能確定產品的質量狀況,也就難以實現質量“把關”。因此,鑒別功能是質量檢驗各項功能的基礎。
(2) 把關功能
質量“把關”是質量檢驗最重要、最基本的功能。是對鑒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把住不交付預期使用的“關口”。通過嚴格的質量檢驗,對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檢驗,鑒別、分選、剔除不合格品,確定每個產品或產品批次是否接收。剔除不合格品并予以“隔離”,嚴格做到“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產,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轉工序,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廠(銷售、使用)”,實現“把關”功能。

(3) 預防功能
質量檢驗不單純是事后“把關”,還同時起到預防的作用。檢驗的預防作用體現在通過工序能力的測定和控制圖的運用,監督工序狀態的變化。及時發現問題,采取措施,加以調整,預防不合格品的生成,使工序處于穩定狀態。利用這些特征和規律就能改善質量狀況,預防不穩定生產狀態的出現。
(4) 報告反饋功能
為了使相關的管理部門及時掌握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狀況,評價和分析質量控制的有效性,把檢驗獲取的數據和信息,經匯總、整理、分析后寫成報告,通過對檢驗資料的分析整理,掌握產品質量情況和變化規律,為改進設計、提高質量、加強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據。為質量控制、質量改進、質量考核以及管理層進行質量決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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